湖南省矿产测试利用研究所2013年
公开招聘面试及体检方案
根据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(湘人社发[2011]45号)和《省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面试及体检方案》的有关精神,为顺利开展我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及体检工作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原则
1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2、统一政策、统一程序、规范操作、分头实施的原则;
3、保密、回避、监督的原则。
二、组织领导
成立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,由所长担任组长,分管人事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副所长分别担任副组长,劳动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,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。
三、面试对象
面试对象(以下简称“考生”)分两类:
一是已参加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统一笔试且入围面试的人员(名单详见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7月22日公告)
二是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。
四、面试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3年8月2日上午8:30至下午6:00
面试地点:测试所实验大楼七楼会议室(长沙城南中路290号)
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所劳动人事科以电话或短信形式提前2天通知每位考生(报名表上所留手机无法接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自行承担)。
考生请在8月2日上午8点30分以前到达面试地点。考生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(迟到30分钟取消面试资格)。
五、面试规则与要求
面试采取“岗位专业常识考查”加“考生综合能力考查”的方式进行。
岗位专业常识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常识、专业水平、业务素质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。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查,考试题型为问答题,共6道题。
考生综合能力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行为举止仪表、应变能力等个性特点。采用现场问答方式,相同岗位相同问题,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,并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。
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。
六、面试成绩计算
岗位专业常识考查与考生综合能力考查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评分。
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=“岗位专业常识考查”分数×60%+“考生综合能力考查”分数×40%。
七、面试程序和有关事项
1、报到: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在当天上午8:30之前到我所实验大楼劳动人事科(715室)报到。
2、验证:考生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局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进行验证,还须在面试前审核验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。验证情况与报名信息不符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3、专业常识考查:考生按应聘岗位分专业进行笔试考查。
4、面试提问:考生分专业抽取面试顺序签,按面试顺序签号依次参加面试。
5、成绩告知:面试总成绩当天公布。
八、综合成绩计算
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:
综合成绩=局统一笔试成绩×50%+单位面试总成绩×50%。
面试结束后三天内,我所将综合成绩及同岗位排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,考生请自行查阅。
九、体检、考察及结果公式
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∶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后,我所通知体检对象进行体检。体检在单位指定的县(市)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。
体检不合格的,我所在告知该考生体检结果后,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进行体检;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局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。递补只进行一次
体检合格人员经我所考察合格后,即为我所拟聘对象。我所将拟聘对象上报省局和省人社厅进行审查,经审查合格的拟聘对象在湖南省人社厅网站、省地勘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十、其他
本办法由所劳动人事科负责说明。
湖南省矿产测试利用研究所
2013年7月29日